广西南宁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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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地产课税估价
2018年7月27日
广西南宁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律师
http://www.cnfgnn.com/
一、房地产课税估价应按相应税种为核定其计税依据提供服务。
二 、有关房地产税的估价,应按相关税法具体执行。
三、 房地产课税估价宜采用公开市场价值标准,并应符合相关税法的有关规定。
来源:
广西南宁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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